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 第二十六条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 第二十六条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五人以上联名,对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以及决议、决定草案可以在表决前提出书面修正案,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或者先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或者先委托有关工作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再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3-03-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