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会议的召开
第五条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会议的召开 第五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以临时召集会议。
常务委员会会议召开的日期由主任会议决定。
常务委员会会议由常务委员会主任召集并主持。主任可以委托副主任主持会议。
常务委员会会议召开的日期由主任会议决定。
常务委员会会议由常务委员会主任召集并主持。主任可以委托副主任主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