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 第十九条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 第十九条 省人民政府、省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或者先委托有关工作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再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3-03-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