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管理条例

第二条

广告管理条例 第二条 凡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电影、路牌、橱窗、印刷品、霓虹灯等媒介或者形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刊播、设置、张贴广告,均属本条例管理范围。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87-10-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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