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票管理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彩票管理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发行、销售彩票,或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销售境外彩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9-05-0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