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票管理条例
第二章 彩票发行和销售管理

第十四条

彩票管理条例 第二章 彩票发行和销售管理 第十四条 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和可疑资金报告制度,保障彩票发行、销售的安全。
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负责彩票销售系统的数据管理、开奖兑奖管理以及彩票资金的归集管理,不得委托他人管理。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9-05-0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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