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服务条例 第三章 志愿服务活动 第二十一条 志愿服务条例 第三章 志愿服务活动 第二十一条 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应当尊重志愿服务对象人格尊严,不得侵害志愿服务对象个人隐私,不得向志愿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7-08-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