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新乡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授权,依照本条例做好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工作。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2-1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