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点击下方法条编号可查看完整原文。
未分类
第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未分类 第一条 复制他人信用卡、将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写入磁条介质、芯片或者...
第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未分类 第二条 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10张以上不满100张的...
第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未分类 第三条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足以伪造可进行交易...
第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未分类 第四条 为信用卡申请人制作、提供虚假的财产状况、收入、职务等资信证...
第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未分类 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
第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未分类 第六条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
第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未分类 第七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
第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未分类 第八条 单位犯本解释第一条、第七条规定的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依照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