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货币”,包括正在流通的人民币和境外货币。伪造的境外货币数额,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14-08-1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