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 二、立案、结案时间及审理期限的计算 第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 二、立案、结案时间及审理期限的计算 第七条 立案机构应当在决定立案的三日内将案卷材料移送审判庭。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00-09-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