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互联网法院采取在线方式审理案件,案件的受理、送达、调解、证据交换、庭前准备、庭审、宣判等诉讼环节一般应当在线上完成。
根据当事人申请或者案件审理需要,互联网法院可以决定在线下完成部分诉讼环节。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18-09-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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