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二条 互联网法院采取在线视频方式开庭。存在确需当庭查明身份、核对原件、查验实物等特殊情形的,互联网法院可以决定在线下开庭,但其他诉讼环节仍应当在线完成。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18-09-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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