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实行书面审查。案情复杂、争议较大的,应当进行听证。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0-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