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此前公布的司法解释及规范性文件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18-08-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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