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决定 未分类 第二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决定 未分类 第二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审判人员违反本规则的,可以在庭审活动结束后向人民法院提出处理建议。 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认为审判人员、书记员、司法警察违反本规则的,可以在庭审活动结束后向人民法院反映。 司法解释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