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决定 未分类 第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决定 未分类 第六条 进入法庭的人员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接受人身及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 持有效工作证件和出庭通知履行职务的检察人员、律师可以通过专门通道进入法庭。需要安全检查的,人民法院对检察人员和律师平等对待。 司法解释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