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法官考评委员会暂行组织办法》和《初任审判员助理审判员考试暂行办法》的通知
未分类 · 第五章 考试纪律

第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法官考评委员会暂行组织办法》和《初任审判员助理审判员考试暂行办法》的通知 未分类 第五章 考试纪律 第十六条 违反考试纪律者,视情节轻重,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司法解释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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