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处理农村五保对象遗产问题的批复 未分类 第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处理农村五保对象遗产问题的批复 未分类 第十九条 五保对象死亡后,其遗产归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有五保供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 司法解释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