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授权确权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第二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授权确权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第二十六条 审查决定系直接依据生效裁判重新作出且未引入新的事实和理由,当事人对该决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依法裁定驳回起诉。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0-09-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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