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第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第七条 原告根据1993年1月1日以前提出的专利申请和根据该申请授予的方法发明专利权提起的侵权诉讼,参照本规定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确定管辖。
人民法院在上述案件实体审理中依法适用方法发明专利权不延及产品的规定。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15-01-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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