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 人民法院应当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一般消费者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判断外观设计是否相同或者近似。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09-12-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