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倒卖车票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倒卖车票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对于铁路职工倒卖车票或者与其他人员勾结倒卖车票;组织倒卖车票的首要分子;曾因倒卖车票受过治安处罚两次以上或者被劳动教养一次以上,两年内又倒卖车票,构成倒卖车票罪的,依法从重处罚。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1999-09-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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