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刑法第三十条规定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既包括国有、集体所有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也包括依法设立的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企业和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私营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1999-06-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