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发生在我国管辖海域相关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第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发生在我国管辖海域相关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第二条 中国公民或组织在我国与有关国家缔结的协定确定的共同管理的渔区或公海从事捕捞等作业的,适用本规定。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16-08-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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