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垄断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程序规定 第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垄断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程序规定 第七条 案件立案时的案由并非垄断民事纠纷,人民法院受理后经审查发现属于垄断民事纠纷,但受诉人民法院并无垄断民事纠纷案件管辖权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4-06-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