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第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第十七条 实际投资者根据其与外商投资企业名义股东的约定,直接向外商投资企业请求分配利润或者行使其他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0-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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