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一般规定

第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一般规定 第七条 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科研组织订立的技术合同,经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授权或者认可的,视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订立的合同,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未经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授权或者认可的,由该科研组织成员共同承担责任,但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因该合同受益的,应当在其受益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前款所称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科研组织,包括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设立的从事技术研究开发、转让等活动的课题组、工作室等。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0-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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