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六、其他 第四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六、其他 第四十六条 计算机软件开发等合同争议,著作权法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民法典第三编第一分编的规定,并可以参照民法典第三编第二分编第二十章和本解释的有关规定处理。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0-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