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拐卖妇女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拐卖妇女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的拐卖妇女罪中的“妇女”,既包括具有中国国籍的妇女,也包括具有外国国籍和无国籍的妇女。被拐卖的外国妇女没有身份证明的,不影响对犯罪分子的定罪处罚。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00-01-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