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拒不执行支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判决、裁定的,可以酌情从重处罚。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0-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