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拒不执行支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判决、裁定的,可以酌情从重处罚。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0-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