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本解释第三条规定的自诉案件,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的规定,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0-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