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被告在答辩期间内向植物新品种审批机关请求宣告该植物新品种权无效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中止诉讼。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0-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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