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损失,已经在民事、行政诉讼过程中获得赔偿、补偿的,对该部分损失,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16-09-0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