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申请注册的药品相关的专利权纠纷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申请注册的药品相关的专利权纠纷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四条 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在衔接办法规定的期限内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药品上市许可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申请注册药品未落入相关专利权保护范围。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1-07-0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