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实施前本院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本规定施行前已经终审的案件,人民法院进行再审时,不适用本规定。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0-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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