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 单位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犯罪的,依照本解释规定的相应自然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定罪处罚。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2-02-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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