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担保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担保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或者他人提供执行担保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担保书,并将担保书副本送交申请执行人。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0-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