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一条 为设立公司而签署公司章程、向公司认购出资或者股份并履行公司设立职责的人,应当认定为公司的发起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11-01-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