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

第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 第十八条 人民法院在判断是否符合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及本规定所称的“同等条件”时,应当考虑转让股权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及期限等因素。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0-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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