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十二章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五百五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十二章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五百五十八条 开庭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证人一般不出庭作证;必须出庭的,应当采取保护其隐私的技术手段和心理干预等保护措施。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1-01-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