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十二章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 第四节 执行

第五百八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十二章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第四节 执行 第五百八十四条 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未成年罪犯,人民法院可以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制定帮教措施。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1-01-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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