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六条 人民法院审查发现2010年12月1日以前发生法律效力的确认裁定、赔偿决定确有错误应当重新审查处理的,适用修正前的国家赔偿法。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11-02-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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