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执行异议审查和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被执行人、利害关系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请求停止相应处分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申请执行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请求继续执行的,应当继续执行。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0-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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