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二、结婚

第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二、结婚 第十九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的“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
受胁迫或者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不适用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0-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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