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

第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 第二条 夫妻登记离婚后,一方以双方意思表示虚假为由请求确认离婚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5-01-1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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