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 五、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 五、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不成立,当事人请求返还财产、折价补偿或者赔偿损失的,参照适用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2-02-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