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
六、代理

第二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 六、代理 第二十九条 法定代理人、被代理人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向相对人作出追认的意思表示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确认其追认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2-02-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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