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
二、溯及适用的具体规定

第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 二、溯及适用的具体规定 第十七条 民法典施行前,受害人为保护自己合法权益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措施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的规定。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0-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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