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七、关于审判程序

第六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七、关于审判程序 第六十九条 海事法院根据油污损害的保险人或者提供财务保证的其他人的请求,可以通知船舶所有人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03-01-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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